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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3/4)

他不珍惜,于她,便不值得。

同时心里也松了气,终于摆脱了他。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他有多么缠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李爸李妈连问她考的如何都不敢,生怕她考的不好问了会打击到她,只了一桌好菜安她说:“考的好不好不重要,不行明年咱们就再学一年。”

晚上李博光也打电话回来问李拾光考的事,李爸李妈小心翼翼,李博光和李拾光之间却没那么多顾忌,兄妹俩从小情就好,李博光格也不是那很细腻的人。

今年正月十八李博光从家里离开去市后,李爸爸就安装了电话,这样和李博光联系也方便,加上李拾光七月考完很可能回去外地上大学,家里装上电话十分必要,自从家里装了电话,李博光就常打电话回来。

平时和李妈妈打电话的时候,李妈妈难免会问及他的情状况,李博光说苏慧琴每周都会给他写信,这让李妈妈对苏慧琴印象极好。

至于当初对苏家大伯娘的恼怒,照李妈妈说的话是:“那是她大伯娘,又不是她,只要小姑娘人好就行,以后博光是跟她过,又不跟她大伯娘过。”

她问李博光是什么想法,李博光想法居然和李妈妈差不多,觉得娶老婆只要她人好就行,她家人怎么样,也不需要和她家人过,更别说是隔了一房的大伯娘了。

至于他曾经对未来对象的唯一要求——漂亮,照他的说法是:“肤好就行了。”

只是李拾光难免想到她前世的嫂

是的,她前世是有嫂的,哥哥不知前世被炸药炸的伤了后,也失去了生育能力,这个嫂一直都没有怀,但对于这个嫂,她觉复杂的同时又满怀敬意。

是云省山区里面被卖过来的女,本来是卖到邻省的山区,不知怎么被她逃了来,被李妈妈收留,后就一直在李家住了下来,嫁给了李博光。

她说她的家乡实在太穷了,她嫁给李博光之后不仅不愿意回去,甚至把自己的妹妹也从老家带了过来,嫁给了当地小镇上一个大她妹妹十岁的男人。

她说这边日好。

李拾光第一次见到她,她已经在李家待了十多年,和李妈妈第二个女儿一样,肤黝黑,板结实,很喜笑,笑起来白牙,说着地的本地方言。

她已经完全了这个家了这个小县城。

她并不是个善于言辞的女人,很是腼腆,也很勤劳。

湖的洪和哥哥的医疗费使李家欠下了对当时的李家来说是额的外债,那十多年李爸爸都在赚钱还债中度过,曾经大的躯早已苍老佝偻,李妈妈也是满白,李博光又失去了工作能力,只能在家门开了个电修理店,行动上也需要人照顾。

家里的自行车店早就因为还债被兑了去,在六叔的帮助下,那时李家已经还完了外债,李爸爸开了个小饭馆,李妈妈在里面洗菜切菜,她在外面端盘招呼客人,家里家外一把手,打理的有条。

听妈妈说,她每天帮李博光翻洗,有她在,李爸李妈轻松了许多。

那时哥哥虽有残疾,状态却还不错,还能和她说笑,说她看起来还和十八岁的时候没区别,叫她回来就别再走了,爸爸妈妈这些年很辛苦,他却不能帮什么。

他说他当年心如死灰,却连死都不敢死。

他怕父母再承受不了任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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