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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明官员胥吏致仕、丁忧、停职、开除适用条例》(中)(2/2)

而最让朱允炆无法接受的,就是洪武年有一个倒霉连续丁忧了十二年!

丁忧制起自汉朝,说到底还是儒家那一里面“孝礼”的内容,提倡官员为百姓之表率,应尽孝,包括两汉举荐为官,也叫举‘孝廉。’

朱允炆话锋一转,四人就眉心一

既然了官,那就是百姓的‘父母’,若人人都为了自己守孝,而致百姓与之中,这还官吗?

还有什么话说?

他们的年俸,那这笔额外支就不会太大。

汉之后,丁忧制越来越跑偏,除了自己的祖父母、父母丧要丁忧,连兄弟妹去世也要丁忧,只是时间不统一,并不需要三年那么长,但一个月到三个月总是有的。很多背的官员,二十年的官,可能十几年都在忙着丁忧!

朱明祖训定大明以孝治国,对丁忧的事一向很支持,允许官员在祖父母、父母去世后守孝丁忧,但这在朱允炆中,这件事虽附和孝,但简直就是在靡费国力!

而官员丁忧去了,他的位置空着怎么办?朝廷还要选材来充任,而这个丁忧的官员是因为守孝才离职,不算犯法,又不能取消他的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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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一个刑的正五品郎中回家丁忧,回来后等了三个月,等到一个礼从四品的位置是第一个空缺,那这个官员就去礼当官。

“定完了致仕,再说说丁忧的事。”

朱允炆毫不客气的说:“太祖皇帝作为天下人的君父,宾天的时候百官和百姓只守了三天的孝,便是朕和众亲王,也不过才守了百日罢了。

丁忧制初为三月,即百日,而后逢家亲丧后七个月、十三个月的时候要再丁忧一个月,后来大家伙嫌麻烦,脆延长了丁忧的时间:三年!

朕要改了这个规矩,丁忧的时间,都照朕的的标准,百日!丁忧期间,朝廷给全俸,其职务暂由副手充任,不在另选人安排,待丁忧结束后直接官复本职。”

“年给半俸。”

照皇帝的标准丁忧!

说是三年,实际上只有二十七个月,大家不要混了。

怎么着?皇帝这个爹就不是爹了?

太祖这么,是希望天下的官员尽心国事,不要为了他一人而六空堂、朝廷怠政,太祖民之心日月可鉴,朕自然希望天下的官员都能像太祖学习。

你们不都声声说皇帝是天下人的君父吗,太祖皇帝宾天的时候,你们才守了三天的孝,怎么到你们亲爹那就非要守三年?

祖父母、父母先后病逝,连着往来奔丧的时间,等这个玩意回朝述职的时候,吏的官吏都不认识他了!

这下你们没脾气了吧,人家朱允炆说的有理啊。

因为官员在丁忧期的时候,朝廷是要给他俸禄的,数额为在职时的一半。

这是洪武年留下的记载。

真是可笑!

“丁忧制要改。”

天地君亲师,皇帝老排你亲爹前,这个顺序也是你们定的吧,忠孝仁义,忠排在孝前面,这也是你们自己定的吧。

等到丁忧期满回地方省府或吏的时候,朝廷就要给他安排位,没有同级的位就提半级安排,没有半级的位置那就等,等到第一个空来的位就安排过去。

为什么二十七个月却要称三年,原因是生的前三年离不开父母的抚养,自然在父母死后要守孝三年,至于为什么只有二十七个月,这几千字,实在没这么厚颜大家便自行去查吧。

照现在一年官员俸禄折银一千三百万两来算,日后每年中枢的退休金应该在一百至两百万两之间,完全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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