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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2/2)

桃在这里万分谢大家,没有大家的支持,我想,我早已经弃坑了!!!

总有一天,他可以左右叶青松的意志。

虽然这一刻他们在现实当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但在那个封建社会,骨里的不平等,这植在内心的,是很难改变的。

胡爷为什么要赏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外乡人?

但是他和叶青松有没有可能平等?

最后,池长静还是跟了叶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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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谢一直以来支持这本书的朋友。

池长静毕竟什么都不懂,他什么都不懂?

他掌握了叶青松。

而且,对于完全愚蠢无知的池长静,他最后要求,没有卖契,这是他唯一想要独立的方式。

就象池长静立下的大志,总有一天,他会拥有一切。

当然,这一切,只能在都城时发生,那里,除了他们还是他们,没有任何的扰。

我的任务也完成了。

他掌握了叶青松的所有钱财收支。

在两人长久相守之后,某低人一等的觉会慢慢消除。

让胡爷赏识他,就能风光了?

但有一,他是叶青松的。

问题是这可能么?

如果你不这样,反而是一件奇怪的事了。

我知大家看的都十分纠结,自己写的也很憋屈。

池长静适应了这一切,不仅是他,所有的人都觉得理所当然。

这是什么概念?

令池长静衣锦还乡,令叶青松上街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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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谢谢大家。

在他的骨里,他本不会拿那些下人当人看的。

他的无奈是在于用这方式,而非堂堂正正,平等状况下的相守一起。

当你向一个人下跪,每天下跪,最后都会麻木掉一样。

很悲哀,但他的要求,也仅此而已。

因为不容于世,只得和家人泪别,带着池长静,离开了家乡,远赴京师。

叶青松家里良田万顷,想让他倒台,真难。

除非中奖,想令他衣锦还乡,这可能么?

其实,这样完结也好,毕竟他们在一起了。

也许在人生漫长的几十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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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宝[page]

其实我也想写的狗血。

这很无奈。

先是地主,再是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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