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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坐在副驾驶座上,想着木
最后给
的那张名单。
总共列了八个人,都是认识的。她想要
回忆一下那次的事,可是一上了车,她所关心的就只剩下怎么更好地和沈眷
这一件事。
现在最关键的是怎么节省沈眷的血。
到了家,下车的时候,顾树歌还在想这个,沈眷忽然说:“人家追你,你都没发现吗?”
顾树歌一脸茫然,半天才反应过来她说的什么,想要回答,又想起沈眷听不到,就默默地跟在沈眷
边,没说话。
走
家门,沈眷让还在家里的佣人们提前下班,然后找了一个小小的玻璃皿,去了书房。
她先割破手指,放了差不多半玻璃皿的血。不
要用什么办法节省用血量,最初的放血肯定少不了的。
顾树歌看得
眩,连忙说:“够了够了。”
沈眷没吝惜,等到她觉得差不多了,才包扎了伤
。然后从笔筒里选了一支最轻的签字笔,说:“你沾
血,然后去拿笔。”
顾树歌
睛一亮,对啊,只要她能拿笔,就不用蘸着血写字,这个办法比把血
稀释还要好。
她把
指和拇指沾上血,然后拿笔。
没拿动,笔在桌面上微微摇了一下,连桌面都没离开,就静止不动了。
“太重了。”顾树歌叹了
气,她拿不动。
沈眷看到了过程,能猜
一些,就问:“拿不动吗?”
桌面上慢悠悠地
现了一个勾。
沈眷就拿起签字笔,想要拆开,取
里面的笔芯,但是没成功,这支笔是一
式的,没法拆。
“不然去买支更轻的笔。”顾树歌
主意。
沈眷想了想,她站起来,打开书架下面的柜
,从里面翻
一只盒
来,打开盒
,红
的绸缎里衬上躺了一
羽
笔。
“这是顾叔叔的收藏,你试试能不能拿得动。”沈眷把羽
笔拿
来,放在桌上。
顾树歌
睛一亮,去拿,拿动了,虽然还是有些沉,但她至少能拿动。
沈眷也舒展了容
,打开墨
,又摊开一张纸,说:“你用这个,写个字试试。”
羽
笔凭空飘起来,蘸了墨,然后自己在纸上书写。只是简单地画了个圈。
顾树歌
兴地
了一下,成功了,如果血
了之后也依然能被她碰到,那么只要羽
笔不坏,就不用再取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