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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药有“七情和合”
《本经·序录》认为: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这就是药
伍理论中“七情和合”的源
,指药
伍中的特殊关系。
践行“药有
”理论的价值
认为药“有毒无毒,斟酌其宜”
《本经·序例》所谓“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其本义是指人们可以品尝到的药
真实滋味以及其对人
气血
的作用。药
真实滋味不止五
,由于受事
五行属
归类理论的影响,于是自古至今,将药
之滋味统统纳之于五味之中,并将涩味附之于酸,淡味附之于甘,以合药
五味的五行属
归类。
《内经》首先提
了“药有
”理论,《本经》对这一理论予以践行。所谓“药有
”,其
义甚广。若仅从植
药与矿
药分
,矿
药质地沉重而主降,属
为
,植
药质地轻清而属
。若就植
药而言,凡药用其
、其叶、其枝者多属
,若用其
、其
者多为
。如若对药
层的内涵以
分,则“
为气,
为味……
味
下窍,
气
上窍。味厚者为
,薄为
之
。气厚者为
,薄为
之
。味厚则
,薄则通。气薄则发
,厚则发
。”“气味辛甘发散为
,酸苦涌
为
”,
内容可详见于《素问·
应象大论》。
调辨证施药
《本经》所言药
有“寒、
、温、凉四气”。四气,即四
,是药
或
的寒
温凉四
质,与人们味觉可
知的五味相对而言,四气属
,五味属
,也就是《素问·
应象大论》“
为气,
为味”之意。事
之
属
是可分的,“
中有
,
中有
”,故药
寒
温凉之
还可再分
。温
、
为
,凉
、寒
属
。
甚于温,寒甚于凉,其中只是程度的差异。温
药有微温、温、
、大
的不同量级;寒凉药有凉、微寒、寒、大寒的不同量级,如果在
质上没有寒
温凉明显的
质差异,于是就用“平”标定其
质。
煮杀之”,
蜂房“火熬之良”,当归治“金创煮饮之”,雷
“作膏
,除小儿百病”,蛇蜕“火熬之良”,贝
“烧用之良”等等。此
既讲了药
炮制加工方法,同时也说明了不同药
在
应用时要采用不同的剂型,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其治疗效果。对现今中医业医者只采用汤药成药的现象
有很大的批判
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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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
治病取效的客观评价
《神农本草经·序录》认为:“病在
膈以上者,先
后服药;病在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
;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这说明本书作者在认真总结前人用药经验的基础上,认识到服药时间与药
疗效之间的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