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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3(2/2)

重视服药时间与疗效的关系

《神农本草经·序录》认为:“病在膈以上者,先后服药;病在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这说明本书作者在认真总结前人用药经验的基础上,认识到服药时间与药疗效之间的密切关系。

对药治病取效的客观评价

认为:“药有宜者,宜散者,宜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兼主者,亦有不可汤、酒者,并随药,不得违越。”此一方面现了在2000年前中药剂型已有的成就,另一方面也现了药剂型工艺以及对哪些药宜用哪剂型的研究经验,如消石“炼之如膏”,术“作煎饵”,茺蔚“可作浴汤”(外用洗剂),“可作酒”,白芷“可作面脂”,角、胆“可药”,蝟“酒煮杀之”,蜂房“火熬之良”,当归治“金创煮饮之”,雷“作膏,除小儿百病”,蛇蜕“火熬之良”,贝“烧用之良”等等。此既讲了药炮制加工方法,同时也说明了不同药应用时要采用不同的剂型,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其治疗效果。对现今中医业医者只采用汤药成药的现象有很大的批判的价值。

《本经》所言药有“寒、、温、凉四气”。四气,即四,是药的寒温凉四质,与人们味觉可知的五味相对而言,四气属,五味属,也就是《素问·应象大论》“为气,为味”之意。事是可分的,“中有中有”,故药温凉之还可再分。温,凉、寒甚于温,寒甚于凉,其中只是程度的差异。温药有微温、温、、大的不同量级;寒凉药有凉、微寒、寒、大寒的不同量级,如果在质上没有寒温凉明显的质差异,于是就用“平”标定其质。

《本经·序录》认为: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这就是药伍理论中“七情和合”的源,指药伍中的特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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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药有“七情和合”

《神农本草经·序录》提“疗寒以药,疗以寒药,饮不消,以吐下药,鬼疰蛊毒以毒药,痈疮疡以疮药,风以风药,各随其所宜。”此语不但突了辨证施治用药的主旨,还提示在辨证施治用药的前提下,务必要辨别疾病的质(寒、)用药,辨别病因而审因论治(如“饮不消”、“风”),辨别病情轻重并据病情轻重而施以用药(如“鬼疰蛊毒”均为重危病证),还要辨别躯病(如“痈疮疡”、“风症”)与内脏病(如“鬼疰蛊毒”)的差异而用药。前者用“疮药”、“风药”,后者用“毒药”。若通览书中365味药的功效和主治,还可以发现,书中据内科疾病、妇科疾病、外科疾病、五官科疾病、肤病等等不同病而施以不同药予以治疗,这些内容都充分现了辨证施治的用药思想。

认为药“有毒无毒,斟酌其宜”

“有寒温凉四气”

践行“药有”理论的价值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

《内经》首先提了“药有”理论,《本经》对这一理论予以践行。所谓“药有”,其义甚广。若仅从植药与矿药分,矿药质地沉重而主降,属,植药质地轻清而属。若就植药而言,凡药用其、其叶、其枝者多属,若用其、其者多为。如若对药层的内涵以分,则“为气,为味……下窍,上窍。味厚者为,薄为。气厚者为,薄为。味厚则,薄则通。气薄则发,厚则发。”“气味辛甘发散为,酸苦涌”,内容可详见于《素问·应象大论》。

《神农本草经·序录》认为”凡治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府未竭,血脉未神未散,服药必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此首先告诫人们,有病必须早治;其次调了疾病的痊愈与否,不能完全依赖药的作用,主要是机的防御机能和在药预下机驱邪愈病的内在能力。

调辨证施药

《本经·序例》所谓“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其本义是指人们可以品尝到的药真实滋味以及其对人气血的作用。药真实滋味不止五,由于受事五行属归类理论的影响,于是自古至今,将药之滋味统统纳之于五味之中,并将涩味附之于酸,淡味附之于甘,以合药五味的五行属归类。

《本经·序录》中“有毒无毒,斟酌其宜”指的是在临证用药时,务必要熟悉哪些药有毒,哪些药无毒。有毒之药,其毒之大小及程度何如等等,然后再据临证实际情况,斟酌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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