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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姬无病的算计,平谷一dian红(2/2)

“因为我初次杀人的时候,鲜血溅在了我的衣服上,让我很难受,红衣的好,就是溅多少血都看不到,只会让衣服变得更鲜艳。”

极必反,盛极而衰。

如果说平谷一红的剑法是“快”与“狠”,吕云澄的剑法就是“稳”与“准”。

平谷一红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剑”,决斗之前,问的竟然是如此无聊的问题。

这一刻的平谷一红,终于有了黑第一剑客应有的霸气、煞气、杀气。

吕云澄提起平谷一红的尸,似乎是想要带走安葬。

“必杀”的意思是,招一定要死一个人。

脸脏了可以洗,手不稳就只能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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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真气、力还有剩,平谷一红就绝不可能收手。

死在公平的决斗中,确实称得上是死而无憾了。

在没有必要的时候,他从不肯多费一分力气。

那是平谷一的一百四十四剑,也是他集中全气神的必杀一剑。

是一个瞎

这话没有任何问题,不提那特殊的癖好,单只说剑客,手就比脸重要。

“第一个问题,你为什么穿红衣?”

平谷一红刹那间便已刺三剑,这三剑非但又急又快,所刺的位,无一不是吕云澄的要害。

吕云澄到的时候,他已经等了足足一刻钟。

蓦然,一抹亮光向吕云澄的眉心。

“好……好剑,死在这剑法之下,我……死而无憾。”

要么死在宵小算计之中,要么死在手围殴之下,最凄惨的莫过于被朝廷抓捕,斩首示众。

“你说你,对胭脂粉那么有研究,开个胭脂粉铺多好,为何非要这寻死的勾当!”

河畔不知何时刮起了风,狂风和薄雾混合在一起,为这场战斗再添三分死亡的气息。

“我穿红衣之后,杀人从来不见血。”

他的神前所未有的集中,这是他此生最重要的一战,赢了可以获得无上荣耀,输了,就只能去曹地府忏悔了。

“开打之前,能不能回答我两个问题。”

这个距离恰好超过平谷一红的极限攻击范围。

平谷一红剑势最的一刻,同样也是他最弱的一刻,这是一个最恰当、最完的机会。

不像是在生死决斗,更像是在河边游玩。

在没有必要的时候,吕云澄也不喜多费一分力。

平谷一红连三十六剑,吕云澄仍旧闲信步。

信步。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吕云澄的轻功,那一定是闲信步。

没有恰当的时机,吕云澄绝不会胡杀招。

吕云澄并未剑,足尖在地上轻轻一,已经避开四尺距离。

“血凝固涸后会成为黑,一样可以看来,你应该穿黑才是。”

若有人想要你死,你就得要他死,这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

“这个解释我接受,第二个问题,你为什么要用剑削桃,而不是直接吃了?”

对付别人可以装,对付吕云澄务必求稳。

吕云澄当然不想死,所以吕云澄选择剑。

平谷一红缓缓了宝剑。

刷!刷!刷!

杀手这行,往往不得好死。

他挥剑的姿态非常奇特,手肘以下的位,像是没有动,只是以手腕的力量把剑刺来。

寻常人在这情况下早已失去信心,弃剑认输,或是逃之夭夭,但平谷一红不会。

就在这一瞬间,一蓬柳叶飞刀无声无息的向了吕云澄后心。

手的。

他是杀手,更是剑客,可以败亡,却不能逃避。

泪痕剑刺开了薄雾,刺破了剑势,刺断了宝剑,刺穿了心脏。

剑势越来越凛冽,剑招越来越毒辣,在吕云澄的压力下,平谷一红把“搜魂无影剑法”发挥到了极限。

问题已经问完,余下的话,要给剑来说了。

凄厉的光芒一闪而过。

“因为我很讨厌桃上的,那会让我的手非常,对我来说,手比脸更重要。”

要么别人死,要么自己死。

剑光毒蛇般缠绕着吕云澄,却始终沾不着吕云澄的衣角。

不过他毕竟不是隔的“中原一红”,并非惜字如金的酷哥,吕云澄既然问了,他也不介意回答。

脚步不快,移动距离也不远,却总能恰到好的避开平谷一红的剑光。

平谷一红的剑法远不能算是登峰造极,比起吕云澄差了不少,但手之迅捷凌厉、凶狠毒辣,江湖中已少有人比得上。

“宽恕”和“慈悲”,在这情况下是完全不切实际的。

“那要看我能不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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