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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的守望者(7/7)

就不懂文学。

说完生气的接过那本书,回到自己的座位,顾觉彻底失望了,只能跟在阿叶边,时刻注意着那本《倾城之恋》,因为他很想看看岚堇到底写了些什么。

等了半天,阿叶终于打开书,顾觉的心都快来,阿叶果然不负所望的意外的发现了那张纸条,展开一看,见写的是:放学后在场等我。

阿叶的睛透光芒,偷偷朝顾觉的方向望了一,耐不住心中的喜悦。

明明是岚堇写给自己的悄悄话,却被阿叶当自己给她说的约定,由此可见,悲剧在所难免。或许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吧。

傍晚,学校的人走的差不离了,场上只有两个人在游,岚堇,阿叶。

阿叶待不到顾觉,看天快黑了,就咬咬嘴回家去了。

只剩下岚堇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杨树下,苦苦等待着顾觉,其实顾觉就站在她旁,正认真的注视着她,只是岚堇看不到顾觉而已,因为那是十年后的顾觉。

岚堇幽幽的说,明天我就要走了,我就要去上海了,以后我们天各一方,可能这辈再也见不到彼此。但你若告诉我你是喜我的,我会等你,等我们长大,等你娶我,可是,你为什么都不来见我最后一面?为什么不来告诉我你是喜我的呢?

顾觉对着天空默默的久久的难过,仰着想放肆地大号一声,喊来的声音竟是无声的嘶哑。如同一匹绝望的野兽。想哭却没有泪,因为透明是没有泪。

有一悔叫撕心裂肺,有一场绝望叫后会无期,也有一段时光叫十年之前。

转过,一片漆黑,困在了没有边缘的黑夜森林内,不再破晓,不再黎明,找不到回去的路。

顾觉索坐在了漫长的极夜之中,天方夜谭,一坐万年,以等待时间末端的烟火。

一万年后,顾觉说,我还是想念那年的泪。

泪,只是一用以祭奠情的东西,哭过,才知什么叫无法抗拒。

————

“如果,不存在了下一个黎明,我还会守住末世唯的日落,来等待你那倾国倾城的瞬间笑容吗?”

“我会在每一座城市的每一盏路灯下抬路过,斜背着我的木吉他,形瘦削,风衣曳地,穿过我最后的一次夜黑,而抬的刹那,是我惨不忍睹的微笑,以及节奏缓慢的心。我的世界不再奢望再次拥有那天光无限的黎明,因为我的执迷不悟,因为我已经学不会忘记。”

——完

后记:

小学毕业转间都十年了,时间真是经不起虚度啊。凡事都要有个十周年纪念日,写这篇故事,就当是纪念我的小学时光吧。但,故事里只有这座小学是真实的,其余的事儿全是瞎掰扯。不然我跟你说有人真的穿越十年回到了过去,你也不会相信。如果你非得相信,推荐个医生给你认识,你这个病不好治。

期间曾经不断地竭力想我的同桌,但怎么也想不起是谁了,更不用说姓名与模样,应该不是女的,因为我一直没有女生缘。我总是这么健忘,希望老师与同学也能同样健忘,不然小学时犯过的幼稚事太多,是一段不能提的黑历史。(如果有机会,要将昔日同学一个个去灭的。哈哈开个玩笑,我连把刀都买不起的。)

我自己的事从到尾没滋没味,幸好有五味俱全的顾觉。顾觉再不堪,至少还有个小岚堇互相喜,而我就只会没息地玩暗恋。最笨的事,最后还把暗恋人的名字给整忘了,真是糗。顾觉从开始是个拥有着小幸福的小话痨,变成了沉默寡言的少年,以及最后的永恒囚禁,或许只是因为我太嫉妒他了吧。

前几日去小学逛了圈,树木依然郁,只是教室很陈旧,房舍都剥落了墙,蝙蝠飞,荒凉的像断绝了香火的寺庙。但就是这样旧旧的小小的院,载满了我幼时的大分记忆。随便到个不起的角落,都能捡拾一大把往事。听说这所学校要拆掉重盖,心里终究有舍不得,以后再不能跟它久别重逢。唉,没办法,学校又不是我家的,我说了又不算。

血鬼的故事来源于方文山的《威廉古堡》,文中提到的《圣经》段落是百度搜索。以先学西方历史,有了解过西,但愿没讹差。虽然我向来蒙昧,但写时是抱着虔诚之心,绝不敢亵渎,希望没有犯基督教的禁忌。

至于岚堇,虚构的人,我从未遇见过这女孩。她上那么多缺,但我觉得她很好,嫁给华央的她应该会更幸福。若跟着顾觉去过另一极致的生活,她总归要吃很多的苦,日后的柴米油盐会折了多余的浪漫。情是无用的。所以现在的女孩越来越媚钱,未必不是为了维护幸福指数的稳定,每个人都有追逐幸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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