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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案中案(2/2)

总之,后来找到了该女,在某山区,法医,或者当时的警察认为是失足掉下悬崖,山沟。没有目击证人。就是有脚印,那个地方估计是景区,有人走过这里看到了尸,然后报警了。 [page]

这个被领导,组长之类认为是小题大

后来就是可能那个笔记本会威胁到某一个人。那么那个人找人当然不是再杀人,而是找到东西就好。

所以,估计不止一个人经过这里,那脚印就多了。

所以,刘一达是跟俩说好的,问来,代了,但是你们给他个主动代,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叫重大立功表现。

无非就是开会走个形式,举手表决。

这都是现实。

那知,该男留有一手。

而赖那天,发现了死者,可能掉在地上,可能袋里鼓鼓,可能来一角,就顺手带走了。同伙都没发现。

就是这个顺手,幸好碰到了刘一达。刘一达救了他一命。

而且还是案中案,那二队一战成名了。

这也是考虑到其他人可能光注意破案,立功了,那赖这样的,可能就得吃枪

今儿,太打西边来了?

自然会有一些杂音。

对于领导,其实最好办。

刘一达是那个案件的参与调查的警察,还是看过卷宗?

但是,某些人就不那么想的,这个人,或许不是二队抓的,或者只是因为人手不够,主要,主力办案是一队,一队在攻什么案,结果二队捡漏【那是好听的,不好听的就是抢功了】。

大放异彩了?

这尤其是老领导,那二队是一个什么情况?

这是反向思维。

这个案件,刘一达当然不会说自己有功。而且跟那二队,还是几队的人说,你们咬死了自己审问审来的。上面就是知了,也不能直接去提审赖嫌疑人的。

那么再新的领导,对下面的人员,不说每一个都清楚吧,那组长,大队长,中队长,科长等等大致心里有一个数吧?

后来,一个男得到了笔记本。

一是,案有重大突破,还是案中案。这功不拿是傻

一般人不会随携带对某人不l的证据的。

也因为这个日记本,后来有人落网了。

毕竟赖是小贼。

也就是笔记本他没留家里,或者他有两份。藏在上一份,以防不测。

总之,当初调查女家里的时候,档案里记录过一笔,或者可能后来还删除了。就是有警察记录了女家里,当然东西没丢。而是笔记本上少了一张,几张。或者笔记本没了。

刘一达早就想到会这样。

不在这里,而是当年领导们,可能有退休,或者调走了,也可能有新调来的领导。

二是,自然会重提当年等等。

至于里面是什么故事,因为跟本案关系不大,就不详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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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就是一队主功以及个人,二队给个集荣誉。当然也可能一队和二队都是集,二队俩给个个人。

这个意味着什么,谁都明白。

案件就这么过去了。

那起杀人案,或许该叫失踪案。死者为女,二三十岁,大学生,或者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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