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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 遭遇鲜卑领主(1/3)

【先更后改,老万正在码字,今天应该可以在凌晨两点前更出来。】

“行了,都认识了就行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几个领头的留下,听我师兄的安排。”

怕这些人不把他的命令当回事,温良还特意说明了一下,荀彧是他的师兄。

这样的话,应该就没有人会不听话了。

说完,温良便和荀彧告别,率先离开,去找张宁了。

从重现太平的进度来看,现在信仰太平道的人数,仍旧和当时一样,保持在二十万左右。

想想汉朝各地的太平道幸存者,随着朝廷清剿在不断的死亡,或者是放弃了继续信仰太平道,这二十万几乎全部是张宁发展出来的。

二十万人,不少了,整个武威郡其实也就一百万人,可见张宁在这方面的天赋之强大。

而荀彧,则因为温良对他的态度,有些‘受宠若惊’的意思。

这也太够意思了。

公开说出起冲突时以他的命令为主,这种信任让荀彧都担心自己配不上温良的信任。

而在温良走后,荀彧有些好奇的问旁边的官员。

“贪污罪,是什么处罚方式?”

因为汉朝各地,虽然有官方的律法,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除了一些大是大非,基本上还是以地方习俗为标准。

这让荀彧有些好奇,温良所说的贪污罪,对这些官员有多大威慑力。

“回先生的话,贪污罪是死罪。”

这里的‘先生’,就不是一种亲近的标志了。

而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又不适合用‘姓 先生’时的一种敬称。

这下,轮到荀彧愣了。

贪污就是死罪,这在荀彧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因为,当官的,真就没有不贪的。

这点荀彧十分的清楚,无非就是贪多贪少的问题。

“那你们怎么还愿意在这干?”

“先生刚来,有所不知。贪污确实是死罪,但私下收钱却并不算贪污。

我们可以收钱,但是收了多少钱,必须要向上说明数额和原因。

像一些不违背律法的事情,这钱收了是没问题的。”

这就让荀彧更加不理解了。

送钱,不就是为了做一些违背律法的事情,不然谁会愿意送钱呢?

似乎是看出了荀彧的疑惑,官员继续解释道。

“比如,我们这的铺子,可以租给甲,也可以租给乙,这时候,除了应当交付的租金以外,甲给了我们一千两,乙给了八百两。

甲的一千两,我们就可以收下,然后把店铺租给甲,这不算贪污罪。

但乙的那八百两要退回去,如果留下了,那就是犯了贪污罪。

再比如,甲欠了乙一千两银子,甲有钱,但是不给。

那乙送给我两百两银子,让我向甲施压,让甲立刻还钱。我收下这二百两,甲也立刻把钱还给乙了,那我这也不构成贪污。

做买卖的人多了后。算下来,我们的实际收入其实比以前还要高一些。

而且不用像以前一样小心翼翼的隐瞒自己的家产,可以正大光明的花钱。

所以,对于温太守将其定为死刑,大家并没有什么怨言。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不知道我举得例子是否合适。”

听到官员的解释,荀彧感觉自己好像发现了一条新的治国道路。

堵不如疏,原来在这里面也是适用的。

这让荀彧对于温良的看法有了一些改变。

在之前,荀彧对于温良的看法,更偏向于一个武夫,而不是一个像他们一样的智者。

但现在看来,温良并不是没有智慧,而是大智若愚。

当然,如果温良知道荀彧的想法,还会多解释一句,能引起荀彧的夸赞,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情了。

钱花出去才叫钱,官员们手里有钱,然后花出去了,这才叫钱,而且这钱还是要交税的。

官员们手里有钱,藏在家里了,那这些钱就不叫钱,叫废品。

温良自己,确实不懂如何管理领地,但他知道如何调动市场。

大家都有钱的话,那领地自然就发展起来了。

当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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