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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搜集到了什么证据对他们来说极为重要,于是他们不断跟法院提
申请,终于争取到了证据
换。
第一次安排在4月中旬。
依旧只有双方律师到场。
结束
换后,女方律师刘臻一脸的冷嘲,就对他们说了一句话:“我方当事人的条件你们都知
,想要和解还来得及,有意向不妨打我电话。”
朱守庆和程白都没回话。
两个人从法院走
来的时候脸
都是铁青。
在回程的车里也是一路沉默。
即便早知
方不让是个荒唐人,他们也提前从方不让这里得到过自以为足够的心理准备,但当对方律师把那些证据都拍到他们脸上时,依旧让人觉得心率和血压直线飙升。
对方的证据简直是全线压倒!
不
是争财产还是争孩
,方不让半
优势都不占!
两个人回到明天诚之后,正赶上方不让在会议室里见别的客
,于是
脆坐在了他的办公室里等。
程白皱着眉。
朱守庆则一脸
沉地翻着手里一沓照片。
没一会儿,方不让回来了。
来抬
一看这坐在沙发上的两个人就知
证据
换环节的情况很不利。
但这在他看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所以只视若寻常地把西装外
解了下来,
给助理挂在一旁,随意地问
:“有什么不在我们预料范围之内的证据吗?”
“啪!”
猝不及防的一声。
朱守庆劈手就把那一沓照片摔在了他面前:“我以为你
多带着女人
席过一些活动,结果人家查到你们同居!可能还涉及到用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搞严重
能说你重婚!你解释解释?”
所谓“重婚”,是有
偶者与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这
在法院一般都很难认定。
第一,重婚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第二,调查取证困难;
第三,有一定时间长度的要求。
针对第三
,某省
级法院
过一版指导意见,规定婚姻法所称的“有
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
偶者与婚外异
共同生活,关系相对稳定,且共同生活的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
方不让可不是什么法盲。
众所周知他
边几乎没有几个女人能待到三个月以上。
所以在听见“同居”和“重婚”这两个字的时候,他那冷峻的长眉便是一挑,倒也没有因为朱守庆这爆炸的态度而发作,只是伸
两
手指把那些散开的照片往自己面前拨了拨。
这一瞬间
角便微微
搐了一下。
照片都是他跟另一个女人的亲密照。
各
场合的都有。
甚至还有和天志那一场跨年活动的。
更让人悚然的是,这里面竟然有很多都是自拍,看拍摄视角轻而易举就能判别!
“苏妙……”
方不让微微眯了
,压在这几张照片上的手指有些用力。
如果不是现在看到这些照片,他差不多都要忘记自己还跟这个女人有过一段了,毕竟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他从来不把自己昂贵的脑域留给这些
情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