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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2/2)

两人站在路灯下,柔和的灯光为他们镀上一层浅金的光边。

他们万年冰山脸的季总,居然……在笑?!

他没看错吧?

了吗?

“好,”季闻钟神柔和,“快吃吧,吃完我送你回画室。”

他有些不好意思:“这……是不是太麻烦你了?”

沈鹿移开目光,犹豫着说:“毕竟你……人好的,我给你添了这么多麻烦你都不生气,我没理讨厌你吧?”

沈鹿,顺着这个话题回忆说:“我三岁开始画画——那时候还是拿着蜡笔到涂——自从我有记忆以来,就是与画笔为伴。我妈妈不太我,一切我喜的她都支持,我爸爸……唔。”

“他们觉得观察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反复绘制素描线条极其枯燥乏味,然而我却乐在其中,甚至下了课也不走,在画板前一坐能坐一整天。”

“绘画是我唯一的天赋,”沈鹿低看着自己的手,“除此之外我别无所长,我只想我喜的,只想接兴趣的,虽然让我学习文化课我也能学会,但我没那个耐心,我唯一有耐心的事就只有画画。”

钟一个。

季闻钟应该是看他很撑,把他大哥和侄女先打发回家,然后提想沿街散步,饭后消

于是沈鹿跟他并排走着,慢慢往画室的方向溜达。

沈鹿:“唔。”

他倒确实伪装成院学生过,还欺骗了一小的门卫大叔。

季闻钟又说:“你说你只想接兴趣的,只会把耐心分给喜的,那你现在跟我在这里散步聊天,是不是表明,你并不讨厌跟我接?”

沈鹿想了想,还是选择隐瞒自己是原因才不上学,而:“上学……好像也没必要吧?”

季闻钟一愣。

“不,主要是我自己想去,”季闻钟执起汤勺喝了汤,又放下了,大概不是很喜,“我初来乍到,正打算结识一些朋友,这次是个很好的机会。”

沈鹿吃得有撑,本来吃完意面他就已经饱了,可饭后甜上来的时候,还是没忍住又了两块。

沈鹿略过“爸爸”这个话题,继续:“我妈妈支持我,给我报了绘画班,我当时很开心,但很快我就发现我和同学们不一样——我觉得他们太笨了,老师教的东西明明那么简单,他们画来的东西却那么丑,最关键的是,他们自己还觉得自己画的很好看。”

季闻钟又说:“我已经打听到地址了,如果你想去的话,我试着跟那个办画展的人接一下,好像要熟人才能去。”

光散步也怪无聊的,季闻钟主动挑起话题,开:“其实一开始,我还以为你是哪个院的学生,让人去查,却发现查无此人。”

这……还是他们连搭讪都不会的季总吗?

话说到这份上,沈鹿再推拒就显得不给面了,于是他:“那……也好,如果真能去的话,你记得叫上我。”

沈鹿一阵惊讶,心说季总这行动力也太了吧,五分钟打听清楚了这么多事?

“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在那个素描班里,我是全班最小的学生,老师也说我是他带过的学生里最小的,那个时候我才知,我确实和别人不太一样,但不是因为他们笨,而是我学得太快,理解得太快。他们觉得光影的关系很难把握,透视令人迷惑,而在我里这些东西和吃饭喝一样简单。”

季闻钟闻言,好像放下心似的,边勾起一抹似有还无的笑意。

“所以我跟妈妈说,儿童画我已经学会了,我要学更级的东西,于是她给我报了素描。”

……奇怪,他这莫名其妙的自豪是怎么回事。

天已经彻底黑了,几人用完餐准备离开,临桌的女士也准备走,季闻钟又跟她们聊了两句,沈鹿听到她们夸季总“你英语真好”。

随即他无奈:“好像也是,以你现在的画功,在学校确实难以再学到什么了。”

那不废话嘛,毕竟是在国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人。

沈鹿一愣。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劳斯莱斯正在待命,司机看着路灯下的两个人,一脸震惊。

这几天里季飞泉到底都给他传授了些什么?

季闻钟停下脚步,伸手他的发:“你的天赋,足以让很多人羡慕了,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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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他后面的话没说完,季闻钟疑惑地看来,却没等到下文。

“所以,你不用上学吗?”季闻钟问了困扰自己已久的疑问,“像你这个年纪,应该在学校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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