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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遇敌而逃是为上勇(3/3)

准备战斗!”

“什么?

敌人上来了?

跑啊!”

“刚刚那么厉害的炮击,就是我们要面对的敌军,我们本打不过,赶逃吧……”

“对对对,我不想死在这里,是否复国与我何

我还没有结婚呢!”

“哦,我的上帝,这不是我想象中的战争,这是一场屠杀,我要回家!”

尼克拉中尉脸的一转过来,那些没有在炮击中受伤的士兵,非常默契的丢掉手里的步枪,朝着不同的方向逃去,一边跑还一边发惊恐至极的呼声。

尼克拉中尉万万没想到,他带了快一旬的士兵,竟然就这么抛弃他了!

咕咚一声,尼克拉中尉扫视了一圈遍地哀嚎的伤兵,瞅了瞅对面弯腰摸上来的敌人,以及那面随风而动的黑龙军旗,将手里的步枪一丢,跟上了自己溃逃士兵的脚步。

“等等我~”

仅存的理智让尼克拉中尉丢掉了自己上所有的武弹药,因为他知侵者占领华盛顿后,一定会全城搜索,到时候手里有枪不是要跟侵者扛到底的铁之辈,就是脑有坑的愚蠢之徒……

在战场上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没穿己方军服手里还有武的人,无论男女老幼,都是敌人,不用问话,直接开枪是最好的选择!

这都是血淋淋的经验给的教训。

所以,除了那些还想归队或者参加游击队继续反抗的逃兵外,逃跑时明智的选择是丢掉自己的武

当然,参加游击队和落草为寇不冲突,谁说当土匪就不能打着为国为民的旗号了?

阿列克谢看着已经跑远的伪军背影,早已习以为常。

如果不是这帮华盛顿留守的伪军太垃圾,上级怎么可能连掷弹筒炮弹都吝啬到这地步?

阿列克谢神态轻松的来到这八成完好的街垒,听着地上哀嚎的伪军伤兵哭天抢地的求饶声,神情冷漠的下令:“送他们一程。”

说完,掏自己的左手枪,就近对准地上一名满脸鲜血的伤兵额,扣动了扳机。

阿列克谢麾下的士兵,则熟练的捡起伪军抛弃的单发后膛步枪,用这些型号不同的敌军步枪,对着躺在各的伤兵补枪。

影视剧里那伤兵临死前还能拉着敌人垫背的镜,都是非常极端的,在战场上并不常见。

一来,很少有人能在剧痛之下提起力气反扑。

二来,人都是有求生的,越是虚弱求生,比起跟敌人同归于尽的烈士,大多数伤兵都寄希望于能获得敌人的宽恕。

烈士为何会备受推崇?

因为烈士太少!

古今中外,都遵循着以稀为贵的原则。

社会宣传正能量和好品德,是因为这是社会上缺少的东西。

战争中国家宣传英雄和烈士,是因为大多数当兵的都没有那个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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