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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四节 信号(3/3)

,重步兵扛起架好的攻城锤,发震天响的号,一下又一下撞击城门。

雍齿小队已经完成了集结,十几个人左臂上绑着白布条,这是用以区分敌我的约定标志。事前偷运来的铠甲均为磐石城产,他们左臂上绑着圆盾,右手持刀,背后着一大捆投枪,在街上见人就杀,引发了更大的混

前面就是城门。

并非所有豕族军官都是废,一名百人首集结了周围的所有士兵,以城门为心列队,展开防御。他很清楚,无论城内的叛还是城外的侵略者,都会把攻占城门作为首要目标。只要牢牢守住这里,哪怕城内再,也不会对局势造成致命威胁。

隔着两百多米的距离,雍齿看到手持长枪的士兵在城门外围警戒,一些被临时征召的平民扛着石块等重,沿着城门内侧开始堆放,行加固。

大的攻城锤也很难砸开这障碍。

士兵们发现了这群装束明显异于普通平民的家伙,立刻调转枪,朝着这边扑来。

“投枪准备,标尺一百米,扔!”

雍齿从年轻城主那里学到了不少新词。他对“标尺”的概念很模糊,勉这代表投枪与弓箭击的距离。这在雍齿看来不是什么坏事,恰恰相反,这才能显自己与众不同。就像文明时代的英文初学者,其实连朗读句都不畅,但在一群崇洋媚外却连abc都分不清楚的家伙里,说话的时候随便蹦几个英文单词,是多么有面且令人羡慕的一件事。

三棱投枪分量十足,程虽不如弓箭,却可以在近距离造成可怕的杀伤力。

成年人(文明时代)胳膊细的投枪贯,在对面的士兵群里带起一片惨叫。豕族缺铁,本谈不上什么盔甲质量,他们的腹穿,大的投枪去,吐鲜血哀嚎着倒下,被攻者沉重的脚步从脸上和上踩过,朝着下一批目标继续投掷杀人利

弓箭手都在城,普通的豕族巡逻小队只备了长枪。

雍齿不喜用弓箭,虽然他知羽箭比投枪程更远,但他就是无法把握准的术。也许正如年轻的城主大人所说:豕人的优在于力量,投枪是最适合他们的远程武

突击小队每人备了七支投枪,这是个人负载量的极限。

守卫城门的豕族百人首已经死了。雍齿掷的投枪从他窝里准确扎去,穿透大脑,牢牢钉在后的墙上。

最后的六名守卫者同样还是被投枪解决。他们的死法颇为诡异————谁也没有想到这群反叛分竟然拿一个个拳大小的棉布袋,从空中扔过来,前顿时扬起一片白灰尘,睛顿时变红充血,无比刺痛。

雍齿等人的编制是“特战小队”。他们携带的东西比正规军多得多。三角钉、油壶、带勾爪的绳索、短箭,甚至还有三个装满生石灰的棉布袋。

“作战杀人,杀死对方为第一目的。这无关荣誉,只关乎任务是否成功,还有你们的生存概率。”

这是天浩的原话。

只有死人才会在意所谓的“脸”。真正的者从不顾忌这些,简单来说就是不要脸。

趁着对方双刺痛丧失视觉,雍齿等人再次掷投枪,彻底清空与城门之间的最后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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