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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
籍分三等,民军匠,民籍有儒、有医、有
,军有校尉、力士,弓、铺兵。匠有厨役、裁
、
船之类。
屯军活下不去,大量逃亡,籽粒粮没缴纳,城守兵也就没了月粮。
朝廷年年清钩军丁,抓捕逃亡军
,可
本是治标不治本。
“现在严州守御千
所还有多少军
,有多少城守兵,多少屯田兵,卫所有多少屯田?”
军士南北更戍,家乡与戍地相距万八千里,
路艰难,还得带着妻儿,甚至官府还不给置办衣装提供盘缠,更加剧了逃亡。
三分城守,七分屯
。
这些外地军兵来到戍地驻守,却还得忍受着卫所武官们的盘剥,在洪武年间就不止一次发生过卫所屯戍士兵大量饿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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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年间,报告说卫所官旗势豪军民侵占盗卖,十去其五六,屯田有名无实,屯田本不得买卖,但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大量买卖了。
明初实行卫所屯田,每个军士发给屯田一份,其数目三十亩五十亩到一百亩不等,屯田军士要
纳籽粒粮,规定纳正粮十二石,余粮十二石。正粮归军士自己用,余粮上缴,作为本卫军官俸粮。
等到嘉靖末年,屯田已十亏七八。
以业著籍,依籍应役。
军人家
是军
,军
承担兵役,军籍世袭,一朝当兵,终生为伍,父死
替,世代沿袭。
,然后自给自足,不需要额外供应,就是所谓不费百姓之粮,而供养百万大军。
所以说卫所制度崩坏,卫所兵不能战,最关键的就是屯田制度崩了,于是就全盘崩了。
屯军失去了屯田,却仍还要
籽粒粮,然后各
劳役摊派繁重,籽粒所收百不及一,可定下的任务却不变,于是妻儿挨饥受冻,军不聊生。
不过实际上嘛,卫所屯田大多无法自给月粮,所以一般都是要由当地附近的府县提供
份月粮,这个比例,普遍是卫所自给四成,地方供给六成。
等到了正德年间,附郭屯地,每归势要。
到了明末,卫所军
生活的跟乞丐一样,地位低下,生活没有半
保障,大多都沦为了那些勋戚、武官等的佃农,那些城守兵,也逃亡缺编严重,军官们也只能养少量家丁维持。
到了后期,地方官府负担的那
份月粮,也一样经常拖欠,城守兵长年拖欠月粮,于是也纷纷逃亡。
大明还发明了南人而北,北人而南的军士南北互易戍守制度,导致士兵们
土不服,逃亡加剧,后来虽有许多大臣建议自后清
军丁,各就附近。但是实际上,情况没多少改变。
到后来,军
们的负担越来越重,不仅仅是屯田减少,更重要的还是各
劳役摊派越来越多,于是军
逃亡越来越严重,那些屯田也越发没人
了。
而任何制度,经过了近三百年后,也早就荒腔走板,被人研究
各
漏
钻营了。
刘穆叹气,“一笔糊涂账了,账都是假的,现在实际情况上千
所的屯田基本上没了,就剩下一
贫瘠土地,城守兵也没几个了,至于屯田兵更是逃亡的差不多了。”
但二百多年来以来,屯田制度大坏,各地勋王权贵、勋戚官僚、卫所武官们都在疯狂的侵占卫所屯田和以外的田地,屯田大量
失,边镇将领又侵占屯田,私役屯军。
好田
地大多被侵占,剩下的贫瘠之地也不多。